107.◆派下員變動前或變動後人數不影響管理人之選任,得由受理機關依個案事實先行備查其管理人,再續行輔導其辦理派下員名冊變動
祭祀公業管理人選任備查事宜,派下員有變動,自應依祭祀公業條例第18條規定辦理,如其派下員變動前或變動後人數不影響該公業管理人之選任,得由受理機關依個案事實先行備查其管理人,再續行輔導其辦理派下員名冊變動。
(內政部100年8月12日內授中民字第1000033475號函)
(祭祀公業第十六條)